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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检察院学习贯彻落实北京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七)田长江副检察长为区委政法委讲解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

通州检察 2022-08-14

2022年3月10日,通州区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及《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委《实施意见》),通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长江在会议上就文件精神进行详细解读,汇报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情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永民出席会议,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张立志主持会议,区委政法委全体干部和各街乡镇政法委员参加。



(图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永民)


(图为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张立志)


会上,田长江副检察长对区委政法委长期以来支持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表示感谢,并分三个部分重点讲解了中央《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及新要求,细致解读了市委《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详细汇报了区检察院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举措。



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张立志指出,田长江副检察长对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的分析专业,要点突出,内容全面,区委政法委全体干部在会后要对文件精神继续进行深入学习与领会,要坚决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决策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从政法维稳和依法行政工作大局出发,协助破解法律监督工作难题,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全力推动法治通州、平安通州建设,为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图为通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长江)


下一步,通州区检察院将把贯彻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摆在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发展阶段副中心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并带动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好区委、市院各项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扛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为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供稿:第四检察部

编辑:张帅帅


历史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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